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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内字[2018]20号_2018年度图书馆员工年度考核办法

2018年度图书馆员工年度考核办法

根据《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校人〔2018〕44号)精神,结合图书馆工作实际,对图书馆员工年度考核办法通知如下:

1.各部门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,对员工一年的思想政治状况和业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议。

2.严把思想政治素质关,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。对思想政治素质不过关的员工,年度考核为不合格。

3.坚持师德为先,将师德考核放在教师考核的首位。师德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、爱岗敬业、教书育人、学术规范、管理服务、为人师表等方面。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员工,年度考核为不合格。

4.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确保考核工作的公信力。以考核促发展,引导员工将个人的职业发展规划与学校“双一流”建设目标和图书馆的重点工作有机结合。

5.各部门组织开展员工的年度考核工作,经充分酝酿,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,初步确定年度考核结果建议。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,并按一定比例(名额分配另行发布)初步推荐所在部门优秀候选人。

6.各基层党支部组成由部门主任、支委等人员参与的考评小组,对相应部门员工考核情况进行审核,确定考核结果,并将考核结果为优秀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人员建议名单报党总支。

7.馆长助理、工会主席、部门正职负责人(或主持工作负责人)、党支部书记等人员由党总支进行公开述职考核。前述人员承担业务工作的情况考核工作在所在部门进行,并由部门提出相关考评意见作为干部考核的组成部分。担任现职不超过半年的正职负责人在所在部门进行考核,不作述职考核。

8.召开党总支委员会对员工考核结果进行审核,确定最终考核结果。

9.本办法经2018年11月12日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。

 

 

中共华东理工大学图书馆总支部委员会

2018年11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