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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格致空间使用管理规则

格致空间是图书馆全新打造的集学习、研讨、报告于一体的新型共享学习场所。为加强格致空间的规范、有序管理,更好地为读者及相关单位提供服务,根据实际情况,制定本规定。

1.格致空间主要用于各类学术报告、讲座、研讨等活动,仅向学校内部各单位开放。无相关活动时对读者个人开放,作为自修空间使用。

2.讲座、论坛等活动需在学校信息门户“讲座、论坛等活动审批管理”系统中提交申请备案,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在本馆举办。

3.格致空间的使用安排遵循校级会议及活动优先的原则。当校级活动与已确定时间的其他活动产生时间冲突时,首先保障校级活动的开展。

4.格致空间的使用遵循“先申请后使用、谁使用谁负责”的原则,由图书馆进行统筹安排。使用单位应自行做好会场布置及会务工作,并指派老师现场负责。

5.借用人需提前至少10天提出借用申请,且只接受14天内的场地使用申请。

6.借用人需进入图书馆网站下载《图书馆格致空间预约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,严格按要求填写申请表。经申请方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。《申请表》交送至图书馆办公室(110室),张老师:64252662,经图书馆同意方可使用。

7.各单位若在办理使用手续后需要变更或取消使用计划的,须在预约使用日期前一个工作日13:00前通知图书馆办公室。

8.使用单位负责审查会议内容,对会议全程监督,会议主题与申请内容不符时须及时制止。

9.使用单位要爱护报告厅内公共设施,未经图书馆工作人员同意,不得在报告厅内外随意张贴或悬挂各种海报、横幅、标语、广告等。

10.活动结束后,使用单位联系场地管理员检查场地安全、卫生情况,待确认后方可离开。

11.格致空间管理人员在格致空间使用前应调试好音响及多媒体设备,会议(报告)结束后,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设备、关闭电源,确保场地安全。

12.格致空间开放时间:9:00—16:30(周六、周日、寒暑假及国家法定假日不开放会议申请,自修空间开放时间以图书馆有关安排为准)。

本规定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。其他未尽事宜,由校图书馆负责解释。